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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 19:13瀏覽次數:1637次
2020年4月,深圳市心理咨詢師協會因換屆審計,沒有發工資。舊領導牛退出了所有的工作群,新領導席的說法是等審計結束后,就能發放工資。 2020年5月和2020年6月的工資也都沒有發。 2020年7月本人提出離職,協會合計拖欠三個月的工資。當時本人覺得勞動仲裁有點麻煩,同時本人已經離開深圳。于是一直在微信和新領導席溝通拖欠的工資發放問題。得到的回復是公司在打官司,公賬仍被凍結。 近日,本人得到消息,公賬已被解凍,公賬的操作權限在舊領導牛手上,新領導席無法發放工資。本人和舊領導牛聯系,對方說他沒辦法發放工資,叫本人提出勞動仲裁。 請問這種情況下,本人是否能提出勞動仲裁(是否已過了提出勞動仲裁的期限),是否需要本人在深圳辦理勞動仲裁的手續?該如何辦理?
你好!你提到你“一直在微信和新領導席溝通拖欠的工資發放問題”,那么很可能屬于仲裁時效中斷的情形,并未超過1年的仲裁時效期間。你可以先在網上申請仲裁試試。(附:深圳勞動人事爭議微仲裁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