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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3 22:26瀏覽次數(shù):2343次
我2020年4月從在深圳的原公司離職,由于之前一直沒有辦理社保卡,我并未查詢過我的社保繳納情況。今天在支付寶里查詢的時候發(fā)現(xiàn),公司給我交的2020年2月3月4月社保中只有個人繳納部分有金額,單位繳納部分是0元。2020年2月前的用工期間,社保都是正常的。
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請公司補繳?以及公司是否違法?有沒有對應(yīng)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