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1-11-30 10:14瀏覽次數(shù):1582次
我因為家里有事得要回老家照顧奶奶,從10開始上班的,19天了,處去星期天休息,請假一天半,一共上了14.5天,可是我今天去算工資,人事只給我算了11.5天工資,她說前兩天是培訓期間沒有工資的,說我2629沒有打開,所以也沒有工資,我上班那么久也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說給我交五險,說要轉正以后才有,我想問一下忘記打卡沒有工資嗎
你好!只要實際出勤并正常提供勞動,就應支付勞動報酬。當然,未按規(guī)定打卡,用人單位可以依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作出相應的處罰。但不應據(jù)此不發(fā)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