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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1:39瀏覽次數(shù):850次
公司以經濟性裁員為由將我辭退,并且在沒有與我達成一致溝通的前提下向我的工資卡轉入一筆備注了“經濟性裁員補償金”的轉賬。因為公司涉嫌違規(guī)裁員,我主張2n的賠償金也就是4個月工資,但是公司說只能支付1個月的“補償金”并且在沒與我協(xié)商一致、沒給我開具任何辭退書面文件的前提下給我的工資卡轉了1個月的“賠償金”。我現(xiàn)在準備申請勞動仲裁,請問我應該主張4個月的賠償金、還是主張他們支付我剩余的3個月賠償金?
你好!可以在提出請求時按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主張賠償金(按規(guī)定是4個月就按4個月主張),但在開庭時如實陳述已收到公司轉入的一筆“經濟性裁員補償金”的事實。最終是否進行抵扣,讓勞動仲裁委裁判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