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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11:19瀏覽次數:920次
在21年調薪,在11月份時已經發郵件通過,在發薪日早上也發了調薪后的工資條。結果發薪前突然變卦,說調薪要多一層審核,說后面通過后會補發,結果就擱置到現在,
22年07月下旬說可以給調薪,但又不補發,調薪變成是之前的1/3,需要簽協議同意之前的調薪文件作廢以及承認目前的調薪。我沒有簽,打算離職后,能仲裁嗎(有調薪通過郵件和工資條)?
您好,有兩個疑點。
第一,您說等到用人單位按照調薪后的標準實際發放工資后,那豈不是要簽公司的同意的調薪文件作廢和承認目前的調薪協議?都同意公司的新的調薪協議,還能仲裁嗎?
第二,如果不簽,直接去仲裁公司補返調薪的薪酬不可以的嗎?
您好,目前就是沒有簽,公司也尚未按照調薪后的標準實際給你發放工資(但公司有發過調薪后的工資條和郵件),這樣可以直接去仲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