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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00:45瀏覽次數:1588次
就是我在職一年期間,公司的待遇薪資問題,曾為公司協助運營管理店鋪,并取的明顯的經濟效益曾達到月銷30萬的銷售額。 而且在職期間,老板曾口頭承諾會給我協助管店的相應功勞和提成,我這里也有相應的聊天記錄為證,但是連續好幾個月他給我發的都是基礎工資并沒有相應的提成功勞 想問下如果它不履行承諾,這種行為構不構成欺詐? 我又應當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你好!不構成欺詐,頂多算違約。如果你有證據證明除了基礎工資以外,公司還要額外向你支付提成等,那你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令公司向你支付。最終,如果你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提成的約定以及提成的具體數額,那么勞動仲裁委會支持你的請求;但如果證據不足,勞動仲裁委則會駁回你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