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2-10-13 14:28瀏覽次數:986次
本人2020年4月20日~2022年7月10日就職于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一般于該年度9或10月份發放上一年度的績效工資。2022年10月11日,我從前同事那里得知2021年度的績效工資發下來了。但是我沒有收到2021年度的績效工資。雖然我于2022年7月10因本人意愿按照公司規定辦理的離職手續,但是2021年度的績效工資也應該有我的。我可以要回這個績效工資嗎?勞動合同里沒有關于績效工資的說明
你好!績效工資的發放一般是以雙方達成的相關約定或者公司規章制度中的相關規定為準。站在你的立場而言,你可以依據以往發放績效工資的事實進行主張。當然,公司也可以拿出這方面的制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