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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10:18瀏覽次數:1111次
公司通過以微信發消息的的方式,告知11月份開始降薪,如果12月份發工資的時候以降薪的工資發,應該按照什么流程去處理這樣的事情,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收到微信消息,第一時間已經回復不同意,并把已經被相關對話截圖,如果12月份發工資的時候以降薪的公司發放的時候,應該怎么操作,降薪工資一發,是不是直接去仲裁已降薪工資去仲裁,后如果對方已拖欠工資的方式處理呢,想請教一下,如果12月份一降薪工資一發,具體詳細操作流程應該怎么做呢
收到降薪后的工資后,首先應當通過微信和領導或者財務溝通,將公司降薪的事實固定下來,否則將來他們可以改口說是發錯了,不是降薪。其次,可以直接去申請仲裁維權,也可以在被迫辭職后再去申請仲裁維權。
好的,了解了,感謝,還想請教一個問題比如2021年9月入職公司,到2022年9月6號,第一次續簽合同,續簽時間為2022年9月7號,到2025年9月6號,這種合同沒到期,公司單方面提出解除,提取的賠償是n+1,還是2N,如果解除解除時間是在入職1年半內,N+1就是2個月的工資,2n就是3個月是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