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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8:28瀏覽次數:703次
公司加班加點值夜班,員工下班后去看醫生,回家后,瘁死在出租屋中,怎樣向公司申請賠償?
我已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為由提起訴訟,但被法院駁回了。我想申請再審,你你看可行嗎?
我已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為由提起訴訟,但被法院駁回了。我想申請再審,你你看可行嗎?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這只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案由,說到底,是一種侵權糾紛。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成立的是勞動關系,無論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還是做其他工作安排,都是以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為基礎的,你所說的公司與員工之間并不存在民事侵權關系。其次,按侵權關系主張賠償責任,要么行為人實施了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要么相關主體基于法律的特殊規定而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而你說的情況,不屬于上述任何一種。
那像我這種公司未給員工買保險,然后就安排員工長期值夜班,并且沒有雙休曰,節假曰,加班前也未給員工做體檢,員工生病后,也未送員工去醫院,或派人去醫院探視,員工瘁死在出租屋,公司也未尋找或報案
我們家屬怎么去維權?
你是說像我這個案子,是不能以侵權案起訴嗎?
首先,不是侵權關系,想要求公司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是缺乏依據的。既然是成立勞動關系,受勞動法的調整,就應該在勞動法的框架下主張權利、尋求賠償。其次,如果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員工親屬不能享受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相應的撫恤待遇的,就此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也就是說,死者家屬只能以非因公死亡要求公司賠點喪葬費,而不能以公司違反相應法律,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家屬對公司的不合法管理,像超時加班等對員工健康影響,是沒辦法
起訴的。員工對公司剝奪其雙休日和節假日是沒辦法維權的?
所有的違法行為都有不同的救濟途徑,并不是都可以要求賠償。因工死亡有因工死亡的待遇標準,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也有其待遇標準。不能說出現死亡的結果,就一定要找用人單位賠償。
那像我這種公司未買保險,沒有雙休曰,節假日長期加班,公司也未給員工做體檢,人人丶而使員工病發瘁死,我們家屬該怎樣去維權?
我以身體權,健康權起訴被一審二審法院駁回了,現在有必要申請再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