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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5:17瀏覽次數:490次
我在公司工作兩年,其中2025年上半年停工停產,所以從3月1日起,我每個月拿深圳最低工資的2520的80%2016,8月13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補償我2N,其中N為合同到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那就是最低生活費去算平均工資嗎?麻煩你
你好!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應該是計算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一般是用你待崗前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工資收入計算平均工資。詳見《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如何計算》。當然,現在你們屬于協商解除,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