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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1:14瀏覽次數:106次
你好,我們公司有個員工試用期部門領導覺得不合適把員工辭退了,隨后員工告知她懷孕了,但公司沒有簽署相關的錄用條件,但往來郵件確實可以說明員工工作是有問題,這樣如果公司被認定為違法解除,會被要求支付三期的工資和社保等生育產生的相關費用嗎?
你好!首先,如果沒有事先約定錄用條件,僅憑往來郵件證明工作有問題,很大可能達不到辭退的條件,更何況是辭退孕期女職工。其次,倘若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如果該女職工選擇的是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N),那便只需要支付賠償金,不需要支付三期待遇;但該女職工也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最終支持了該請求,那該女職工仍會回到公司上班,而公司需要補發工資以及按規定安排產假、支付產假工資等。